(原标题: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接受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以下批准和授权程序:2025年8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8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同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8月20日,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1,856.55万股,授予价格为6.10元/股。
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授予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不属于特定人员且未发生特定情形。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授权和批准,授予日、授予对象的确定及授予条件均符合相关规定。威领股份还需办理授予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