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杭华股份: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1.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是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964元,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3.10元/股。

  2.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将于2025年9月8日进入,归属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归属条件已成就,包括公司未发生禁止性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性情形、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3年—2024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4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2.68亿元,达到了业绩考核要求。

  4. 本次归属涉及118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为404.22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5.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涉及1人离职、1人退休,以及3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共计作废8.63万股限制性股票。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杭华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