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是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964元,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3.10元/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将于2025年9月8日进入,归属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归属条件已成就,包括公司未发生禁止性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性情形、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3年—2024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4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2.68亿元,达到了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归属涉及118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为404.22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涉及1人离职、1人退休,以及3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共计作废8.63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