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以2025年8月20日为授予日,以6.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1,856.55万股限制性股票。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