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8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细则旨在规范高级管理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主要研究并提出董事和经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建议。经理人员包括CEO、总裁、副总裁等。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并选举产生,设一名独立董事为召集人。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核任职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或解聘建议等。工作程序涵盖需求研究、人选搜寻、资格审查等。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成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