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8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