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制度定义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包括有偿或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排除了特定情况如主营业务为融资业务或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保护股东权益。对于特定情形下的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除非满足特定条件。财务资助的定价原则为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应与资助对象签订协议,明确资助条件、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详细列出,确保透明度和合规性。公司内部各部门分工明确,确保财务资助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和合规操作。违反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