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公司在有确实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可豁免或暂缓披露。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通过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认定为商业秘密的理由、内部审核程序等。
公司董事会对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按规定进行内部审批和登记,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