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累积投票指股东每持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给董事候选人。制度适用于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董事候选人提名方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经过证监会和深交所审核。候选人需在股东会前书面承诺并公开个人资料。
投票原则规定,每位股东的表决权等于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股东可以集中或分散投票给候选人。若投票数超过或少于拥有的表决权,视为弃权或部分放弃。
当选原则为,董事候选人按得票高低排序,得票超过半数的当选。在差额选举中,若出现得票相同且超出应选人数的情况,需再次选举。当选不足时,进行再次投票或下次股东会补选。新任董事在股东会结束后立即就任。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