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离职后,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355万股(经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作废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作废处理。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作废、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备查文件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