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圣泉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股东会的议事程序,规范股东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护股东利益。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的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具体流程,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