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资料及筹备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提出的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工作组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改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