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通过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不会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