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固有委员及委员会主任,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战略委员会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