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筹备会议和监督决议执行。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