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和规范运作。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
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主动性、平等性和诚实性。公司应严格审查向外界传达的信息,确保遵守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状况。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或虚假信息、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等行为。
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服务机构、媒体、监管部门等。沟通内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等。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媒体采访、现场参观、电话咨询、说明会等。
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渠道,确保工作时间内专人接听并答复。公司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处理投资者诉求,及时回应媒体报道。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者投诉管理,明确证券部为直接责任部门,处理涉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投诉,确保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投诉人。公司应建立投诉处理工作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