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降低风险,提高投资效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可实际控制的公司。对外投资涵盖设立公司、收购出售股权、增减权益性投资、股票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多种形式。
审批权限方面,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别为不同层级的决策机构。一般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审议,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10%以上的由董事会审批,达到50%以上的提交股东会审批。特殊情况如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等也需按规定审批。
制度还明确了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审计监督等内容,强调了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和风险控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筹措、账务处理,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检查权。对外投资的收回和转让需按权限审议决定,派出人员需维护公司利益并定期汇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单位需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对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