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维护股东权益,规范对外担保行为,规避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或保证,包括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或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包括互保单位、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被担保方需具备较强偿债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利害关系人应回避表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担保风险。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况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合同必须书面订立,明确主要条款。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事项的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跟踪检查等工作。公司应妥善保管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定期检查,关注担保时效和期限。提供担保后,公司应督促被担保方履行偿债义务,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