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承诺,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公告。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公司会计部门应设立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