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作为公司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并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审议权限涵盖日常交易、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及其他重大交易。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会议)或5日(临时会议)发出,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等口头方式通知。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董事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对公司和股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