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方光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65 公司简称: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5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A股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四方光电 股票代码:688665 变更前股票简称: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姓名:陈子晗 电话:027-81628826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 电子信箱:bod@gassensor.com.cn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1,715,655,047.73 上年度末:1,553,680,412.0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10.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87,353,881.85 上年度末:1,028,068,228.2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5.77%
营业收入:507,903,960.74 上年同期:340,052,193.7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49.36%
利润总额:96,792,347.09 上年同期:44,222,790.94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18.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123,750.97 上年同期:41,355,970.3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0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556,327.65 上年同期:40,692,850.3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88.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60,900.16 上年同期:-20,735,632.56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4 上年同期:4.21 增加3.6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4 上年同期:0.4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04.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4 上年同期:0.4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04.8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45 上年同期:13.95 减少2.50个百分点
2.3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127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武汉佑辉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45.00 持股数量:45,045,000
赣州丝清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0.00 持股数量:10,010,000
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0.00 持股数量:10,010,000
武汉聚优盈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3.09 持股数量:3,088,800
上海沃土久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沃土意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1.57 持股数量:1,573,000
武汉盖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1.13 持股数量:1,129,700
上海沃土久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盐城沃土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1.04 持股数量:1,043,9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比例:0.93 持股数量:926,086
胡艳华 持股比例:0.80 持股数量:797,564
喻锐 持股比例:0.64 持股数量:640,13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武汉佑辉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友辉、董宇为夫妻关系,武汉佑辉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聚优盈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盖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熊友辉控制的企业。2、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盐城沃土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沃土意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江苏沃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实际控制人为范崇东。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