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并行使特别处置权。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协调、记录、信息披露等工作。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资本变动、重大收购、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通知、议案提交、表决程序、会议记录等均有明确规定,确保决策过程合法合规。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