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运作,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规则依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遇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五日。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
董事会议案分为固定议案和临时议案,固定议案包括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临时议案由提议人向董事长提出书面提议,经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资料应至少包括会议通知及议案,内容翔实准确。
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采取书面或举手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只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并披露关联关系。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会议记录和决议需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公司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