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8,848,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017%。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其中,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新余市恒顺通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二O二五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