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并提前15日发布通知。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召开时间和地点与通知一致。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9,8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247,001,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743%。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出资建设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2. 修订公司《章程》;3. 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分别为:96.0174%、96.1910%、98.8491%的赞成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