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药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自行审慎判断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事后监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司依法豁免披露,确保不泄露国家机密。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未泄漏、内幕人士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需确保信息保密。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登记审批表》,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若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或信息难以保密,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