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办法规定,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条件。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相关内控制度,提议启动选聘工作,审议选聘文件,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监督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选聘等。
在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应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公司应提前15天通知原会计师事务所,并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公司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本管理办法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