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15188.782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公司经营宗旨为致力于微型精密制造技术,创造社会价值,经营范围涵盖微型精密模具及部件、微型冲压件、微型连接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条款,明确了股东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和运作规则。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公司解散原因包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解散时应依法进行清算。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