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运作,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
最近五年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但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4份,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2份。
具体包括:2023年1月4日,深交所因公司未及时披露获得大额政府补贴和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发出监管函;2022年12月29日,上海证监局对公司、王和忠、高勇出具警示函,同样涉及未及时披露政府补贴和资产减值准备;2022年12月14日,黄荣南因未按规定提前披露减持计划收到警示函;2020年11月1日,时任董事侯小东因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卖出股票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