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由4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需配合其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至少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