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制度规定公司应与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具体条款。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关联交易涉及资产买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等事项。公司需审慎判断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按规定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300万元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披露。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确保透明度。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