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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汽模: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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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传真:010-66090016,邮编:100005。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7月31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1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天津天汽模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及天津天汽模车身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向多家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具体得票比例详见公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签署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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