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睦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至8月15日16:00,公示方式为公司公示栏和OA系统。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任职情况等资料。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告附件包括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和激励对象名单。特此公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