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股东会应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应严格按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需履行职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提案内容应明确并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无效。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可采取相应措施。董事或董事会秘书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可责令改正或实施市场禁入。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