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管持有及交易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和关联账户。
董事和高管需在任职、个人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前,董事和高管须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确保交易合规。董事和高管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计入当年可转让基数,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禁止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期间买卖股票,包括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以及重大事项披露期间。此外,存在特定情形时,如离职后6个月内或公司被调查期间,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股份。董事和高管应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