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维护股东利益。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执业资格,拥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条件及要求,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报送资料,审计委员会进行资质审查和评选,拟定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批准。选聘方式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过程,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调查。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需审核改聘理由,并在年报审计期间避免随意更换。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按规定披露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