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评估对象为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包括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54100.00万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一年。特别事项包括被评估单位子公司无法提供域名证书、存在的质押事项、未决劳动仲裁等。委托人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评估机构为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告日为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