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西典新能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2,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3,025,267.54元。募投项目包括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建项目、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涉及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等费用支出,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操作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公司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每月统计募投项目薪酬相关费用及税金缴纳情况,编制自有资金支付汇总表,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保荐人将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