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薛华主持,现场会议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举行,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五个议案,包括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购买公司及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现场及网络投票合计参与股东581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71.35%。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律师签字并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