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离职管理体系,促进健康发展。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管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前辞职,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或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离任人员需进行离任审计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离职后,董事和高管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及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继续有效。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不因离任而变更或豁免。离职董事、高管自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并需遵守其他限制性规定。公司发现未履行承诺等情况,董事会将审议追责方案,离职人员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