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和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适合市场环境变化的绩效评价体系、薪酬政策和激励措施,审查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管理股权激励计划等。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对上一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确定绩效薪酬和奖励,并审批下一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表决结果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委员会工作,如有需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十年。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应披露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内容。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