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明确董事会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董事会作为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并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资本变动及上市方案、拟订重大收购或重组方案、决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任和解聘高管、制订基本管理制度、管理信息披露、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听取经理工作报告等。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相关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利润等指标达到一定比例的交易需董事会审批。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和协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应完整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