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适用))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该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
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义务,强调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需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至少三名,占董事会人数的1/3以上,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长居香港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及更换由公司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并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