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资料及筹备会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该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