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具备条件者不得当选或需主动辞职。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且应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交流、搜寻人选、搜集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步骤。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委员本人应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决议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并做好记录和保密工作。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