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薛琴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薛琴女士原定任期至2027年10月27日,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公告日,薛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方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方磊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七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备查文件包括书面辞职报告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