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发行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特殊情况可由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召集。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由董事会审核。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会议股东人数、表决结果等。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执行情况向董事会和下次股东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