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该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职责,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内部审计是公司实施内部经济监督,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经营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并在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配备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行使职权并向其报告工作。审计人员需具备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遵守法律法规,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和保密。
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员工、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及其他机构。审计依据为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等。审计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工作制度、编制年度计划、监督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审查资产安全、评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审计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每半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制定审计计划、通知被审计单位、检查取证、提出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等。被审计单位需及时报告审计决定书执行情况。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