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无《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资格。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名单中的人员,符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73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作为上市公司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12日,以13.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330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