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下午14:30在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废止部分制度。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9名,代表股份93,402,734股,占总股本的47.5277%。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