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按时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则根据需要召开。股东会召开地点由董事会确定,可采用现场会议或电子通信方式,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公司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意见。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工作,股东会坚持朴素原则,不得给予额外利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提案内容须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应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